I-140 是什麼?工作綠卡真正進入 USCIS 的重要一步
如果你正在研究 EB-1、EB-2 或 EB-3,應該很快就會看到「I-140」這個名詞。很多人看到表格編號就開始緊張,其實可以先把它理解成:向 USCIS 證明「這個人和這個案件,符合所申請的職業移民資格」。
Form I-140 的正式名稱是 外籍勞工移民申請(Immigrant Petition for Alien Workers)。
簡單來說,這份 申請 是向 USCIS 證明:「這個人與這個案件符合我們申請的 職業移民類別(employment-based category)。」
USCIS 的 I-140 表格本身包含 EB-1A、EB-1B、EB-1C、EB-2、NIW、EB-3 Professional、Skilled Worker、Other Worker 等不同分類。
官方來源:USCIS — Form I-140
誰提出 I-140?
依分類不同。多數有美國雇主 工作邀約/雇主職缺(job offer) 的 EB-2/EB-3 案件由雇主提出;但某些類別可以 自行提出移民申請(self-petition(自行提出移民申請)),例如符合資格的 EB-1A 與 EB-2 NIW。
所以看到「I-140」不能直接判斷這是一個公司擔保案件,必須先看實際申請的是哪一個 申請類別。綠楓法律集團在案件評估時,也會先確認移民分類、PERM 是否必要,以及後續能否銜接 I-485 或領事程序。
PERM 和 I-140 有什麼差別?
最簡單的理解方式是:PERM:DOL 看「這個永久職缺」。I-140:USCIS 看「這個移民分類與申請人/雇主」。
如果是需要 PERM 的 EB-2 或 EB-3,一般會先取得 DOL 勞工證(Labor Certification),再送 I-140。如果分類本身不要求 勞工證,例如符合條件的 EB-1A 或 NIW,流程就不同。
I-140 核准=拿到綠卡嗎?
不是。
I-140 核准 代表 USCIS 核准了 移民申請(immigrant petition),但受益人最後能不能成為永久居民,仍要看是否有 移民簽證名額(移民簽證名額)、是否符合 I-485/領事移民簽證資格、是否有 不准入境事由(inadmissibility) 等其他問題。
因此:I-140 是「移民資格 申請」;I-485 是美國境內符合資格者實際要求調整成永久居民身分的 申請。
優先日期(Priority Date,也就是俗稱的「排隊日期」) 為什麼這麼重要?
優先日期(Priority Date) 可以想成你的「排隊號碼日期」。需要 PERM 的案件,一般以 勞工證 向 DOL 送件 的日期決定;不需要 勞工證 的 I-140,通常由 移民申請 送件日 決定。之後就拿 優先日期(Priority Date) 跟每月 Visa Bulletin(美國簽證公告/綠卡排期表)(美國簽證公告,也就是常說的「綠卡排期表」) 比較。
I-140 和 I-485 可以一起送嗎?
某些情況可以。USCIS 政策允許適用 職業移民類別在 移民簽證名額已可使用 且符合其他條件的情況下 concurrent 送件(I-140 與 I-485 同時遞件)。
如果排期尚未符合當月 USCIS 可接受 I-485 的日期,就不能因為想節省時間而硬把 I-485 一起送進去。
2026 I-140 USCIS 費用
依 USCIS 目前的 G-1055 Fee Schedule,I-140 基本 申請費 為 $715;另外可能有 Asylum Program Fee(庇護計畫費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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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etitioner |
目前費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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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gular Petitioner |
$6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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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mall Employer/Self-Petitioner |
$3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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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nprofit |
$0 |
費用規則可能調整,正式送件前一定要再次確認 USCIS 最新 G-1055;送錯費用可能導致案件被 reject。
公司替員工送 I-140,USCIS 還會看公司的財務嗎?
在需要 雇主職缺(job offer) 的適用案件中,會。USCIS 要求雇主證明從相關 priority date 起具有支付 承諾薪資 的能力,並持續至受益人成為永久居民。可使用的證據依案件而異,包括 tax returns、annual reports、audi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等。綠楓法律集團因此會把公司財務能力與受益人的資格證據一併檢視。
內部連結:PERM → I-140 → Visa Bulletin(美國簽證公告/綠卡排期表) → I-485
I-140 可以自己送嗎?難點通常不在表格,而在證明「為什麼你符合」
I-140 表格本身可以下載,但 USCIS 審查的重點並不是你有沒有把欄位填滿,而是案件是否符合所選的移民分類,以及 supporting evidence(佐證文件) 能不能完整證明每一項法律要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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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類判斷錯誤:EB-1A、EB-1C、EB-2 NIW、PERM 型 EB-2/EB-3 的證明標準不同,不能只因為名稱相近就套用同一套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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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據很多但沒有法律邏輯:大量附件不等於強案件,重點是證據是否對應每一項法定要件,並讓審查官清楚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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忽略雇主端問題:需要 雇主職缺(job offer) 的案件還可能涉及 ability to pay(雇主支付薪資能力)、職位資格與 PERM 一致性等問題。
綠楓法律集團如何協助 I-140?
綠楓法律集團累積多年 employment-based immigration 的實務經驗,會先確認分類是否正確,再從申請人資格、公司條件、證據強弱與可能的 RFE(補件通知) 風險去組織案件,而不是把資料單純堆進申請包裹。
I-140 不是把資料塞得越厚越好。真正重要的是,每一份文件都要對應明確的法律要件,所有陳述與證據前後一致,讓審查官清楚理解案件。這些整理與判斷,也是我們為客戶節省時間與心力的核心工作。
I-140 已經自己準備一半,再請律師接手會比較省嗎?
不一定。I-140 的重點是整套證據如何對應法律標準。如果前面已經自行選定分類、寫好 申請 letter、整理附件,甚至已經遞件,律師後續仍需要重新檢查分類選擇、既有陳述、證據一致性與可能的補件通知(RFE)風險,不能只修改表面文字。若早期論述或證據方向有問題,後續補強通常會更花時間。
綠楓法律集團實務上以完整案件服務為主,從分類判斷、證據規劃、文件審查與遞件,到後續 RFE(補件通知)回覆與案件追蹤一併承辦,而不是只對他人已完成的 I-140 包裹提供單次文件審閱。因此,即使申請人已自行完成部分內容,中途委託時仍需要重新完整理解案件,因此中途接手時,律師仍需要重新把整個案件看一遍,服務範圍與工作量也會依案件實際狀況評估,而不是只看「還剩幾頁沒做」。
官方資料來源
本頁內容依下列美國政府官方資料整理;法規、費用、表格版本及排期可能更新,正式送件前應再次確認最新公告。